Page 15 - 課程協作與實踐_第五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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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系統協作 跨系統協作 跨系統協作 1 0 0 0 跨系統協作 跨系統協作 跨系統協作 2
0 0 0 跨系統協作 跨系統協作 跨系統協作 3 0 0 0 2013 年 7 月 成立「中小學 師資課程教學 與評量協作中 心」
2016 年 8 月 實體化「中小 學師資課程教 學與評量協作 中心」
【 圖 1 】跨系統協作機制之演變階段
型態協作委員團隊運作期(2020 年 8 月起),呈現了跨系統 協作 協作 1 1 0、2 0,到 3 0 0 0 0 0 之演變(詳【圖 1】)。
參、國家課程跨系統協作機制的共享理解與功能發揮
一、跨系統協作機制的共享理解
跨系統協作機制要能有效運作,由誰參與很重要。參 與者需能跳脫本位參與協作,成為跨越疆域者(boundary spanners)。依據「跨系統協作試行計畫」,教育部遴聘 的協作委員有兩類,一為部內相關單位人員,一為學者專 家。對於這群具有不同經歷、處於不同組織文化的協作委 員而言,參與協作治理網絡會是一種有別於往昔的新經驗。 在過程中,成員需能欣賞來自不同組織、部門、專業的人 所帶來的不同觀點與文化,能理解與珍視,且能傾聽、與 人協商、發揮同理心,以建立互信並凝聚共識(Williams 2013)。而因協作是一個共同生產(co-production)的過程
2018年11月 「中小學師資 課程教學與評 量協作中心」 併入「十二年 國教新課綱審 議及推動專案 辦公室」 第一篇 協作機制運作篇
2020 年 8 月 啟動「教育部 中小學課程師 資教學與評量 跨系統協作試 行計畫」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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