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0 - 課程協作與實踐_第五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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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專辦規劃、付諸實踐,通常都會先於內部研討,提出初步
規劃後,進一步諮詢協作委員意見,使其更臻周延,然後由
課推專辦轉化為實施計畫,完成經費編列、人員分工及期程
規劃等細部規劃,依程序完成行政簽核後,藉由課推專辦定
期召開行政工作會報、適時召開專案籌備會或協調會,加強
內部溝通協調,確保各項執行規劃如期如質推動,並設計問
卷,蒐集參加人員回饋意見,加以統計分析,並召開內部檢
討會議,提供未來辦理之改進參考。
五、進行補位、承擔責任
跨系統協作議題通常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權責,有些議 題不同部門的業務比重有明顯差異,容易擇定主政單位 有 有 有 有 些議題不同部門業務比重相當,由不同單位主政各有利弊得 失,在各相關單位都有困難,無意主政,為避免跨系統議題 協作因此停滯不前,課推專辦作為整個跨系統協作機制的行 政支援系統,在協作委員願意大力協助的情況下,由課推專 辦承擔起工作圈主政單位,讓工作圈可以順利展開運作,先 促成協作議題策進方案的完成,提送成果研討會發表之後, 提供相關單位參考。
六、宣傳成果、擴大影響
對協作委員團隊來說,會關心協作成果是否能對政策產
生影響,甚至納入政策採行。為擴大協作成果的影響力,在
「資源研發組」協作委員的指導與協助下,課推專辦規劃辦
理成果研討會發表,邀請教育部長或次長及各相關單位、地
方政府及學校代表參加,成果報告也上網、出版專刊,發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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