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4 - 道德经
P. 134

小过,亨,利贞;可小事,不可大事;飞鸟遗之音,不宜上,
             宜下,大吉。
                  释义:小过,亨通,利于坚守贞正之德;小事可为,大事不
             为。就像飞鸟飞过后留下余音,不宜于向上求进,而宜于向下取
             孚,这样便大吉之利。
             彖辞——
                  小过,小者过而亨也。过以利贞,与时行也;柔得中,是以
             小事吉也。刚失位而不中,是以不可大事也。有飞鸟之象焉,飞
             乌遺之音,不宣上宜下。大吉,上逆而下顺也。
                  释义:小过,因小事而有过失,这是亨通的。小过才利于贞
             正之德的坚守,这是顺时而行的原因;柔顺而且中正,所以小事
             吉祥。因刚失位而没有坚守中正之道,所以大事不可为。所谓“飞
             鸟之象”指飞鸟留下的余音,此时不宜上升而宜于巩固根基。大
             吉,是说向上逆道而行,向下才通达和顺。

             注  释——
                  ①戕,音 qiāng,伤害;残害。②弋,音 yì,古一种带绳
             子的箭,用来射鸟;此处,“以弋射之”之意。
             总  论——
                  有《卦序》言:有其信者必行之,故受之以小过。
                  侯果说:山大而雷小,山上有雷,小过于大,故曰小过。
                  初六阴居阳位,当小过之时,宜下而不宜上,而初六爻应于
             九四,有飞鸟高飞而致凶险的现象。虞翻说:初爻应四,离为飞
             鸟,上之三,则四折人大过死,故飞鸟以凶;四死大过,故不可
             如何也。
                  象曰:飞鸟以凶,不可如何也。
                  六二当过之时,位于初爻之上而过之,以至于三,故有“过
             其祖、遇其妣”的象征;象曰“不过其君”,以避其祸也。虞翻
             认为:坤为丧为母,折人大过死,故称祖也。妣二,过初故过其
             祖也;五变三体姤遇,故遇妣也。五动为君,晋君为臣,二之五
             隔三,艮为止,故不及其君。止如承,三得正,体姤遇象,故遇
             其臣无咎也。

             自然易                    --  129/323 --                 Sep. 2024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