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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过失。

             彖辞——
                                                       ①
                  师,众也。贞,正也。能以众正,可以王 矣。刚中而应,行险
                           ②
             而顺,以此毒 天下,而民从之,吉又何咎矣。
                  释义:师,有“聚众”之意;贞,有“美德”之意。能号召
             众人坚持正义,便可立国称王。刚直中正且内外相应,虽然行于
             险道,却顺合于天理人情。以此治理天下,并赢得民众跟从,这
             是吉祥的,又有什么灾咎呢?
             注  释——
                  ①王:音 wàng,动词,称王。②毒,治理,管理。

             总  论——
                  师,在《周易》卦序中列第 7 位。
                  据《周易·序卦》说:讼必有众起,故受之以师;师者,众
             也。或“国争必起众相,故受之以师也”。
                  所谓“容民畜众”,喻有“普惠百姓并积聚众人之力,准备
             战争”的意思。
                  初六:九家易说“坎为法律也”。李鼎祚认为“初六以阴居
             阳,履失其位,位既匪正,虽令不从。以斯行师,失律者也。凡
             首率师出,必以律。若不以律,虽臧亦凶”,故“师出以律,失
             律凶也”。象曰:出师以律,失律凶也。
                  九二:李鼎祚认为“二互体震,数三,王三锯命之象”。《周
             礼》说“一命受职再命受服,三命受位,是其义也”。象曰:在
             师中吉,承天宠也;王三锡命,怀万邦也。
                  六三:虞翻说“坤为尸,坎为车,多眚;同人(师错卦)离
             为戈,兵为折,首失位,乘刚无应,尸在车上,故舆尸凶矣”。
                  象曰:师或與尸,大无功也。
                  六四:荀爽认为“左谓二也。阳称左次,舍也。二与四同功,
             四承五。五无阳,故呼二,舍于五,四得承之,故无咎”。
                  象曰:左次无咎,未失常也。
                  六五:虞翻说“田为二,阳称禽,震为言,五失位变正,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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