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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法團的每年預算支出主要包括下列項目:
3 大廈管理人員的薪金、長期服務金、強制性公積金及勞工
保險;
3 公用地方及設施的維修及保養費用;
3 清潔服務費及清潔用料費;
3 聘用專業人員(例如律師、會計師)的費用;
3 公用服務(例如水費、電費和電話費)的費用;
3 火險及第三者風險保險的保費;
3 地租、差餉、文具及各項雜費。
在擬備預算、估計來年支出時,管委會應參考往年的開支、
來年準備增減的項目、市場價格,以及預計因通貨膨脹而引
致的費用調整等等。
‧ 如果管委會認為預算所列出的款項不足以應付開支,可以擬備修訂
預算。
‧ 任何下列人士均可以書面要求法團提供法團預算或修訂預算的副
本:
◆ 業主;
◆ 已登記承按人;
◆ 租客代表;或
◆ 任何由業主或已登記承按人以書面授權的人。
管委會司庫在收取合理的複印費後,須將副本提供給有關人士。
複印費須由管委會釐定。為了提高
管委會處理財政事宜的透明度,管
委會宜釐定一個較為廉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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