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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法團的每年預算支出主要包括下列項目:


                     3  大廈管理人員的薪金、長期服務金、強制性公積金及勞工
                         保險;

                     3  公用地方及設施的維修及保養費用;

                     3  清潔服務費及清潔用料費;

                     3  聘用專業人員(例如律師、會計師)的費用;

                     3  公用服務(例如水費、電費和電話費)的費用;

                     3  火險及第三者風險保險的保費;

                     3  地租、差餉、文具及各項雜費。

                     在擬備預算、估計來年支出時,管委會應參考往年的開支、
                     來年準備增減的項目、市場價格,以及預計因通貨膨脹而引
                     致的費用調整等等。





               ‧  如果管委會認為預算所列出的款項不足以應付開支,可以擬備修訂

                    預算。



               ‧  任何下列人士均可以書面要求法團提供法團預算或修訂預算的副

                    本:



                    ◆   業主;


                    ◆   已登記承按人;


                    ◆   租客代表;或


                    ◆   任何由業主或已登記承按人以書面授權的人。



                    管委會司庫在收取合理的複印費後,須將副本提供給有關人士。




                                            複印費須由管委會釐定。為了提高
                                            管委會處理財政事宜的透明度,管
                                            委會宜釐定一個較為廉宜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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