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1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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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育
计划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关于实施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引进培
育计划的意见》(浙委办发〔2014〕11 号),大力引进培育领军型
创新创业团队,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创新
驱动发展,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总体目标是力争到 2017 年建设 100 个左右,符合产
业发展导向、创新路径清晰、创业成果显著、预期效益明显的领
军型创新创业团队(以下简称“团队”)。团队以领军人才为核心,
团队协作为基础,在企业从事产品创新活动,具有国际领先和国
内一流水平。
第二章 团队类型
第三条 团队设领军型创新团队和领军型创业团队两类。领
军型创新团队是指以科技创新领军人才为核心,创新业绩显著或
有较大的创新潜力,依托企业研发平台和项目,有明确的技术路
线图,致力于创新成果产业化的人才群体。领军型创业团队是指
自带技术、项目、资金落户浙江创业,有明确的产品线和较好市
场前景,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战略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能引领我
省产业创新发展的优秀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