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8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08

对来秀洲高新区工作或创业的高级、基础人才,在秀洲高新区

                租房(未购房)的,给予租房补贴奖励,其中给予博士 2500 元/


                月,不超过 10 年的租房补贴奖励;给予硕士 1000 元/月,不超过

                3 年的租房补贴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端人才


                分别给予为期 10 年每年 10 万元、5 万元、4 万元的租房补贴。具

                体按照《嘉兴市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


                意见》(嘉委发〔2017〕4 号)、《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

                政策意见》(嘉人社〔2018〕102 号)、《秀洲区实行“工资外津


                贴”“购房租房”和“猎才招才”补助实施细则》(秀洲人社〔2018〕

                5 号)文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二)人才购房补贴

                      对来秀洲高新区工作或创业的高级、基础人才,在秀洲高新区


                首次购买商品房的,给予购房补贴奖励,其中给予博士 35 万元/

                人、硕士 15 万元/人、正高职称 15 万元/人、副高职称 8 万元/人


                的购房补贴奖励。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省级、市级高端人才在

                秀洲高新区购买商品房的,分别给予 100 万元、80 万元、60 万元


                的购房补贴。具体按照《嘉兴市关于打造最优人才生态、促进人才

                优先发展的若干意见》(嘉委发〔2017〕4 号)、《关于实施硕博


                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嘉人社〔2018〕102 号)、《秀洲区

                实行“工资外津贴”“购房租房”和“猎才招才”补助实施细则》


                (秀洲人社〔2018〕5 号)文件落实相关配套政策。

                      (三)工资外津贴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