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4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04

外世界 500 强企业或在境外上市的国内企业;国内外著名高校认定

                依据为,在 QS 世界大学排名、ARWU 上交大世界大学排名、泰晤士


                高等教育(THE)世界大学排名和 US NEWS 世界大学排名四大权威

                机构排名中任一排前 200 名的高校,或国内双一流大学。


                      2.具体拨付流程:

                      分两期拨付,首期 50%由企业在完成工商、税务注册登记和本


                地化办公(有固定办公场所,项目已正常推进,核心创业团队成员

                已到位,在嘉兴通过第三方发放工资人员不少于 3 人,已有企业员


                工在嘉兴缴纳社保)后申请核拨,企业到位资金不少于申请核拨额

                度;剩余 50%由企业实际投入超过启动资助核定总额后申请核拨(实


                际投入指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各项投入,如基建工程、固定资产、

                人员薪酬等,最终实际投入金额以第三方评估机构审计为准)。


                      入选企业达到拨付条件后,可向秀洲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提交

                申请,由专项组进行实地核查,汇总上报管委会审议后拨付。


                      (四)办公场所补贴

                      1.补助时间以企业自设立或引进之后所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补助周期为三年(36 个月)。企业租赁场地面积和场所若发生变

                更,需提前 1 个月向高新区报备。


                      2.入选企业在签订租赁合同并获得创业启动首批资助资金后,

                向秀洲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提交申请,由专项组进行实地核查,汇


                总上报管委会审议后拨付(原则上每年 3 月、9 月集中受理,先交

                后补,一次补一年租金)。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