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6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06
     4.已作为创业启动资助核拨依据的投入部分不重复补贴。
                      (六)企业融资激励
                      入选企业向秀洲高新区科技与人才局提交申请,由专项组进行
                初审和绩效评估,给予政府产业基金跟进投资及嘉兴市小微企业信
                保基金融资担保等支持。
                       二、人才引育支持
                      (一)领军人才奖励
                      对在秀洲高新区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 A+类、
                A 类、B 类、C 类创业人才项目,分别可享受500-1000万元、500万
                元、300万元、200万元资助。
                      对在秀洲高新区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A 类、B
                类、C 类创新人才项目,分别按引进人才年薪的 70%、60%、50%给
                予企业引才薪酬补助,属于长期项目的每年最高补助不超过100万
                元、60万元、40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属于短期项目的每年最
                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15万元,补助时间不超过3年。具体
                按照《关于深化推进“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实施办法》(嘉
                委人才〔2019〕1号)文件落实相关政策。
                      (二)“双千”、“双创团队”奖励
                      引进人才项目在秀洲高新区成功入选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
                按照国家、省当年度颁布公告内容享受相关奖励。
                      引进人才项目在秀洲高新区成功申报入选省领军型团队的,按
                照浙江省当年度颁布公告内容享受相关奖励。对入选嘉兴市领军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