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10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P. 110

负责解释,原《嘉兴秀洲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秀湖双百计划”实

                施管理细则(试行)》(秀洲秀洲高新区〔2017〕6 号)同时废止。


                原入选“秀湖双百计划”的创业人才项目,未核拨资金部分按照本

                细则执行。


                       五、附件材料

                      申请“秀湖双百计划”的人才项目根据实际申请的内容与要求


                提供以下材料:

                      1.“秀湖双百计划”人才创业申报书;


                      2.“秀湖双百计划”创业扶持资金申请表;

                      3.“秀湖双百计划”企业等级申报表;


                      4.专业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5.项目运营情况报告,报告中包括企业实收资本构成情况、


                已获各级财政扶持资金情况、已完成投资额情况、各年度基本经营

                情况、已获得各类奖项、荣誉称号等;


                      6.实地核查材料:企业财务凭证、账簿、报表等资料,实际投

                入中涉及的采购或技术服务合同等,员工缴纳社保清单,企业基本


                情况和项目进展说明材料及相关附证材料,如专利申请、销售合同

                等。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