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秀洲区人才政策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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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人才新入选国家“千人计划”、国家
“万人计划”,或作为主申请人领衔的创业团队新入选浙江省领军
型创新创业团队,或取得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奖项或创新创业成果。
C 类企业:企业获得创投机构投资且投资额达500万元(含)
—1000万元,或人才入选浙江省“千人计划”,或入选市级精英引
领计划 A+类、A 类,或作为主申请人领衔的团队入选嘉兴市重点创
业创新团队,或取得相当于上述层次的奖项或创新创业成果。
D 类企业:人才入选市精英引领计划 B、C 类企业。
(四)企业融资激励
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绩效评估,视具体情况给予政府产业基
金跟进投资及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融资担保等支持。
二、人才引育支持
(五)领军人才奖励
在秀洲高新区申报入选的“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创业人才
A+类、A 类、B 类、C 类项目,可享受200-1000万元资助;申报入
选创新人才 A 类、B 类、C 类项目所在企业每年最高可享受100万元
资助,补助时间不超过5年。
(六)“双千”“双创团队”奖励
对在秀洲高新区申报入选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人才项目,
被认定为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或市重点
科技创新团队,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实配套补助。
(七)重大人才“一事一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