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 - 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作業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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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生醫療系統?又該何時撤除維生醫療系統?又該什麼時候判定死亡?這些過程,都                                                                                  醫療系統時,不應受到其他的干擾,而是回歸醫療的專業及倫理做判斷。本質上,醫

                 在病人尚未死亡之前發生,因此必須由原主治醫療團隊來負責。而當病人被判定死亡                                                                                  護人員還是尊重生命自然的限制 ,不再無謂地延長病人的瀕死過程。
                 以後,器官摘取以及器官移植團隊也要能立即介入。

                                                                                                                                        六、結語
                 【生前介入的倫理議題】


                                                                                                                                           器官捐贈是一件美好的事情,醫界常用「接力賽」的概念比喻。捐贈器官的病人
                    為了完成病人的捐贈心願,醫療團隊必須盡力維護器官的品質。因此,在病人生
                                                                                                                                        把生命的棒子交出去,然後由另一位病人接棒,繼續跑完人生旅程。醫療團隊即為這
                 前有一些醫療行為的介入,以確保病人能成功捐贈。然而,額外的生前醫療介入,究
                                                                                                                                        中間最關鍵的角色,若沒有醫療團隊的幫助,這場接力賽將無法進行。
                 竟有沒有違反醫療倫理?


                                                                                                                                           推動器官捐贈,需投入許多精力跟心力。當醫療團隊可以在一個人面臨死亡之際,
                    舉例來說,為了保存器官,可能的生前醫療介入包括:施打抗凝血劑、血管擴張
                                                                                                                                        讓其他人再次得到重生的機會,這樣的工作相當有意義。因此,醫護人員間可以互相
                 劑等;這些醫療行為的介入,並不符合捐贈者的自身利益,因為病人原先的死亡過程
                                                                                                                                        學習,也互相合作,盡力做好份內工作,這不僅能提升醫護人員的自身價值,對整個
                 中,並不需要這些藥劑。然而,這些介入行為是為了幫病人保存器官的品質,可以讓
                                                                                                                                        醫療體系而言,都具有相當大的幫助。
                 接受移植的病人得到比較好的器官。



                    此時應回歸安寧的本質:病人過世前,盡量避免進行額外的醫療介入。任何醫療

                 介入應建基於達成捐贈者之捐贈意願且符合倫理的平衡點上。換言之,最終應回歸病

                 人的意願:他是否願意為了幫助別人,而讓自己付出一些代價。所以,病人與其家屬

                 的「知情同意」過程將更顯重要。


                 【如何看待撤除維生醫療】




                    拯救生命,是醫護人員的天職。面對末期病人選擇撤除維生醫療系統時,卻是要
                 結束病人的生命,這對醫護人員可能會造成很大的矛盾與衝擊。



                    特別是重症醫療團隊碰到器官移植的病人時,可能會改變常規作法。部分醫師認

                 為,病人要達到腦死,才可以撤除維生醫療系統。


                    此時關鍵在於醫護人員應認知:病人的死亡並非拔除管線導致。 醫護人員只是回


                 歸原點,將無法再幫助病人活著的呼吸器停止。 因此,醫護人員判斷是否要撤除維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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