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當老闆,派甲出去投標,我會對他說:
辛苦,辛苦,過來喝杯茶。我把甲調開,再吩
咐乙去檢查。如果乙一檢查,告訴我:標書寫
錯了。
我絕對不會怪甲,我會問他:標書是你自己寫
的嗎?他說是他自己寫的。我就會說:那你可
能太忙了,去檢查一下,好像有錯誤。
我為什麼要叫別人去看而不是自己去問呢?因
為我問他答,我們都是在空口說白話,那是在
應付,不是在真正做事。所以,很多事情都是
自己搞錯的,不要怪別人。
也許有人會問:為什麼需要讓第三者去看,而
且還不讓對方知道呢?有這麼複雜嗎?
部屬自己做的,他怎麼看都是對的。沒有一個
人存心做錯事。換一個人去看,旁觀者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