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3 - 弘一大師傳_電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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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夷,臂上不發展,腳上瘡口不破,由旁邊足指縫流膿血一大碗。
至今飲食如常,雖未痊癒,腳部僅有輕腫,可以勉強步行,實為大
幸!二三日後,擬往廈門請外科醫療……」
然而,日後他給仁開法師信中又說:「……朽人初出家時,常
讀『靈峰』諸書,於『不可輕舉妄動,貽羞法門』,『人之患在好
為人師』等語,服膺不忘,豈料此次到南閩後,遂爾失足,妄踞師
位,自命知『律』,輕評時弊,專說人非,罔知自省,去冬大病,
實為良藥,但病後精力乍盛,又復妄想冒充善知識,是以障緣重
重,……朽人當來居處,無有定所,猶如落葉,一任業風飄泊……」
這封信寫在鼓浪嶼日光巖,為了責備自己,竟然在佛教刊物上
聲明,取消「法師、律師、大師」的稱號。
這一年正月中旬,師五十七歲初度,帶病從草庵移居廈門,先
住南普陀寺,目的是在廈門醫病,同時,準備作另一次隱居的打算。
在這兒,弘公的病,由著名外科黃丙丁醫學博士治療,連續使
用電療及藥物治療,從正月底,到五月初,才完全康復,事實上,
這場大病,正是一種突發的急性潰瘍,結果卻形成慢性的閩贛地區
「爛腳症」,前後治療半年,始脫離苦厄。
在這種慢性的病苦中,與胃腸卻拉不上關係,因此弘公病後感
覺精神煥發,胃口比從前好,只是手腳包著,行動時不方便。
因此,一到南普陀,便在瑞今法師創辦的養正院去養病,一面時常
為院中學人,作通俗講演。
這年正月尾,是養正院正式開學的一天,師以「惜福、習勞、持戒、
自尊」四事,向青年僧侶說法。
「惜福、習勞、持戒、自尊」,也是弘公提出的院訓,他告訴學
人說:他腳上穿的一雙黃鞋,是民國九年,在杭州打佛七時,一位
出家人送給他的。一雙鞋子的壽命,在他腳上渡過十六年。他床上
的棉被面子,是出家前杭州教書時的東西,那就有二十年了。他用
的傘,則是二十五年前買自天津,他的草鞋、羅漢衣、小衫褲,綴
綴補補,總都伴他六、七年,因此,他穿的、用的,多是十年以上
的舊東西,平時靠修補縫衲,延續壽命。至於別人送他好的東西、
禮物,在非收不可的情況下,他收下來再轉送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