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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 注 意 事 項
旅遊地機場出/入境須知
泰國政府規定事項
泰國旅遊期間請遵守以下規定,開開⼼⼼出⾨,平平安安回家~
1. 泰國禁⽌外國遊客攜帶電⼦煙入境泰國,如被發現最⾼可被判10年有期徒刑或者50
萬泰銖的罰款!
2. 泰國為杜絕非法打⼯者入境,依照規定所有入境泰國旅客,須出⽰在泰期間⾜夠之⽣活
費,每⼈⾝上必需有2萬泰幣,每⼀家庭⾄少4萬泰銖或等值外幣現⾦(銀⾏信⽤卡等
無效)。海關⼈員會以不定時抽查⽅式,若不符合規定,海關有權利不給入境,並⾺上
遣返回國。
3. 依泰國法律規定2017年11⽉1⽇開始實施沙灘上全⾯禁菸,如被執法⼈員抓到,
將處罰10萬泰銖罰款,並可以送法院判刑1年有期徒刑,請旅客留意避免觸法。
4. 2017年4⽉5⽇泰國政府公告:泰國新安全帶法規今⽇開始強制執⾏,乘客不繫上
安全帶立即罰款5,000銖,適⽤於任何公共⾞輛,請各位旅客上⾞後能注意遵守,若
遇安全帶有故障的狀況,請立即告知隨⾏的領隊或司機協助處理,謝謝各位旅客的配
合。
5. 泰國政府響應環保,⾃2020年1⽉1⽇起,實施店家全⾯不提供購物塑膠袋,若有
需要採買物品者請⾃⾏準備購物袋。
PS:泰國機場隨時都有便衣警察在巡看,已發⽣非常多起客⼈被重罰及拘留事件,請千萬
不要以⾝試法!!!
入境泰國通關須知
泰國觀光局台北辦事處礙於最近消費者赴泰旅遊,因不了解入境的相關規定,攜帶煙酒超
出免稅範圍⽽誤觸法規,遭到罰款事件,為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請務必遵守泰國海關
相關規定。
⼀般禁⽌/控管項⽬:
1. 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所列毒品(如海洛因、嗎啡、鴉片、古柯鹼、⼤⿇、安非他命等)。‧
仿冒品或是違禁品。‧佛像、⼯藝品及古董。‧武器、彈藥、⼑械以及爆裂物等。‧植物及
動物。‧醫藥及化學⽤品。‧電信⽤品。‧煙、雪茄及酒類。
2. 旅客入境泰國可以攜帶物品其免稅範圍,因應個⼈合理的需求,範圍如下:
3. 個⼈或其專業使⽤,價值不超過1萬泰銖。泰國海關2014年7⽉1⽇起,將嚴格執
⾏免稅品入境限額規定,凡搭乘班機入境的旅客,若在國外購買免稅品總價超過1萬泰
銖(約新台幣9,232元),入境後必須向海關申報補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