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2 - 人力资源法律风险管理操作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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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
                   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人才)劳务派遣服务相关事宜,签

                   订本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即接受派遣服务的用工单位。如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关联企业提供与

                       本合同内容相同的服务,应当向乙方提供需要服务的关联企业名单,甲方在

                       本合同中的一切权利义务适用于名单中的关联企业。甲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

                       业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后果由甲方承担,相关的甲方关联企业承担连带

                       法律责任。

                   1.2 乙方:即提供派遣服务的人力资源公司。甲方了解并同意如服务范围涉及乙

                       方所在地以外的省市,乙方有权委托其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提供该地区的

                       服务项目。乙方了解并同意关联企业或其授权机构违反本合同所产生的责任

                       后果由乙方承担。
                   1.3 派遣员工:系指由甲方指定,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并被乙方派遣到甲方为甲


                       方提供劳务服务的人员。
                   1.4 总费用:系指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为甲方提供派遣服务,由甲方按照本合同

                       约定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费用之总和,具体以《付款通知书》载明的项目为准,

                       包括但不限于工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残疾人保障金(若有)、服务

                       费等。

                        其中:

                       工资:系指由乙方直接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或由乙方委托甲方

                       支付给派遣员工的全部劳动报酬。工资总额的组成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合

                       同的约定确定。

                       服务费:系指根据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由甲方每月按所使用乙方派遣员

                       工的人数和收费标准向乙方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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