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3 - 資源手冊(詳細版)106修訂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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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加工出口區政府資源導覽手冊



                  計畫名稱                            新興科技商業應用體驗環境推動計畫

                  適用廠商                                        商業服務業
                                        審議委員會陸資來臺投資名單認定)。
                                   若有上列情事,商研院得駁回申請或依職權撤銷輔導並解除契約。

                  申請期限        至民國  106  年  3  月  23  日(四)下午  6  時
                              一、 「新興科技商業服務應用示範案」輔導申請表  1  式  2  份。
                              二、 「新興科技商業服務應用示範案輔導計畫」計畫書  1  式  12  份(註  1)。
                              三、 近  3  年會計師簽證之查核報告書、完稅證明和無退票證明各  1  份(註  2)

                                   。
                              四、 「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計畫書內提及人名皆須

                                   簽屬該同意書)。
                  應備資料
                              五、 申請資料電子檔光碟  1  式  1  份。
                              註:
                              1.申請所需表格請單獨放置,勿裝訂於計畫書中
                              2.如為新創公司者,請提供可供佐證之財務資料,如原有公司財務報表。
                              3.申請業者所提送之計畫書資料,無論審查通過與否或自行撤案者,均不另發還,商研
                              院將負保密相關責任。

                  主辦單位        經濟部商業司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商業發展研究院
                              地  址:臺北市大安區復興南路一段  303  號  3  樓
                  聯絡窗口
                              諮詢電話:(02)7707-4873
                              傳真電話:(02)7713-3399
                              http://gcis.nat.gov.tw/mainNew/publicContentAction.do?method=showPublic&pkGc
                  計畫網址
                              isPublicContent=4590


               ※  計畫內容若有變更,以當年度官方網站公告之事項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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