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0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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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培训费用


                         1.经公司审批同意的管理干部外出培训费用标准如下:


                                                                                     培训费用
                         所在机构                      管理干部级别
                                                                                 (单位:万元)
                                      公司总经理                                            X≤80
                                      公司副总经理、总公估师                                      X≤50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公估师

                           总部         公司总监                                             X≤35
                                      部门总经理、中心主任
                                      部门副总经理、中心副主任                                     X≤25

                                      部门总经理助理、中心主任助理
                                                                                       X≤20
                                      总经理
                          分公司         副总经理
                                                                                       X≤10
                                      总经理助理

                         2.培训费用原则上包括报名费、学费、书本费、学习期间住宿费


                   和交通费,其他杂费、考察或游学期间的交通、住宿费均由个人承担,

                   培训费用标准内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标准外由个人承担。


                         3.出现以下情况的,培训费用的50%由个人承担:

                         (1)擅自退训、退学者或因培训成绩不合格或因个人自身其他


                   原因未获得证书(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者;

                         (2)外出培训结束后,不按规定报备培训相关资料或证书者。


                   六、培训约定

                         参加外出培训的管理干部需在参加培训前需与公司签订《服务协


                   议》,承诺服务年限,服务年限自毕业之日起算,标准如下:
                                培训费用(万元)                                承诺服务年限(年)

                                      X≤80                                        8
                                      X≤50                                        7
                                      X≤35                                        6
                                      X≤25                                        5
                                      X≤20                                        4
                                      X≤10                                        3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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