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制度汇编_Neat
        P. 73
     交通费,其他杂费、考察或游学期间的交通、住宿费均由个人承担,
                   培训费用标准内由公司承担,培训费用标准外由个人承担。培训期内
                   甲方为乙方支付费用共计¥                                 元,大写:                            元。
                         第四条:甲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及时为乙方支付约定范围内的各项培训费用;
                         (二)保证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条件。
                         第五条:乙方责任与义务
                         (一)保证完成培训目标和学习任务,通过培训考核;
                         (二)保证在培训期服从管理,不违反甲方与培训单位的各项规
                   章制度;
                         (三)保证在培训结束后一周内将所有的培训资料提交给甲方保
                   存;
                         (四)保证自毕业之日起在甲方服务期限达到                                               年,具体
                   时间为                 至             。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培训期内违反了甲方和培训单位的规章制度,按甲
                   方和培训单位奖惩规定执行;
                         (二)乙方因个人自身原因自行终止培训或未获得培训证书(如
                   毕业证、结业证)或未按规定报备培训相关资料及证书,但在甲方履
                   行了服务年限的:甲方已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乙方应向甲方返还
                   50%的培训费用;甲方未为乙方支付的培训费用,将不再支付;
                         (三)乙方培训期结束取得相应培训证书(如毕业证、结业证)
                   但未履行承诺服务年限离职的,乙方应按相应比例赔偿公司为其支付
                   的培训费用:具体金额=(承诺服务年限-实际服务年限)/承诺服务
                                                            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