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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一) 改過遷善輔導:依本校「改過遷善辦法」實施,修正時亦同。 ( 十二) 防制學生「濫用藥物」「菸害」「愛滋病」輔導。
依據本校「深化紫錐花運動( 春暉專案) 」實施規定及相關辦法實施。 ( 十三) 貫徹學生信條─三不為:
1.不要妨害學校榮譽。 2.不要妨害老師及同學尊嚴。
3.不要給個人、家庭、學校帶來麻煩困擾。 ( 十四) 學生獎懲:
( 一) ( 二) ( 三)
1 .為了鼓勵學生能自治,自愛,培養其「遵守校規」及「勤勉向學」之精 神,茲實施「以獎勵代替懲罰」之獎懲辦法。
2 . 每學期「從開學至學期結束」期間,學生個人凡是未被登記違反任何校 規者,均記小功乙次。從未遲到、早退、缺曠課及請事假、病假,再記 小功乙次,以資獎勵。
3 .學期中若經登記有違犯校規之行為,或未全勤者,即取消其獎勵資格, 並依校規處理。
4 .對於違犯校規之學生,請全體教職員輔導糾正,登記送生輔組處理,相 關規定按學生獎懲之辦法處理四、附則:
全體教職員均負有輔導學生之職責,並應以愛心,耐心,恆心,來關懷照顧
學生。
每月學務會議及導師會報,對各班之特殊優劣學生均應提出輔導成效或困難
因素,以配合輔導室檢討改進。
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或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