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 - 宁波贸促会调解中心
P. 6

调解规则调解规则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2012)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规则(2012)
               (本规则 2011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第七届三次主席(本规则 2011 年 12 月 6 日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第七届三次主席
                                       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第一条
                  为了快捷、有效、低成本地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商事等争议,特制定本调解规则。为了快捷、有效、低成本地运用调解的方式解决民商事等争议,特制定本调解规则。
                  第二条第二条

                  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及其他特殊主国内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民商事争议及其他特殊主
              体之间约定的特别争议,均可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即体之间约定的特别争议,均可提交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 / 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即
              贸促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 “ 调解中心 ”)调解。贸促会调解中心,以下简称 “调解中心”)调解。
                  第三条第三条
                  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调解中心调解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调解规则进行调解。当事人同意将争议提交调解中心调解的,视为同意按照本调解规则进行调解。
                  当事人另有约定,且经调解中心同意的,从其约定。当事人另有约定,且经调解中心同意的,从其约定。
                  第四条第四条
                  调解应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公正公平地调解应遵循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惯例,公正公平地
              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促进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和解。

                  第五条第五条
                  各方当事人应当诚信合作,自觉遵守调解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参与调解程各方当事人应当诚信合作,自觉遵守调解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定,积极参与调解程
              序,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序,自觉履行达成的调解协议。
                  第六条第六条
                  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中心可与其他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联合调解,也可以接受其他经当事人同意,调解中心可与其他争议解决机构进行联合调解,也可以接受其他
              争议解决机构的邀请或委托对争议进行联合或单独调解。争议解决机构的邀请或委托对争议进行联合或单独调解。







     03  03
   1   2   3   4   5   6   7   8   9   10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