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8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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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言



                          網購最早開始於  1995  年,是由美國的程式設計師皮爾‧米迪亞建立一個

                   小網站開始,名為  Auctionweb,Auctionweb  為  eBay  的前身。不過133年前(1884

                   年)美國有一個叫西爾斯的人,創辦了一家叫西爾斯百貨的零售企業。為了解決


                   當時有三分之二的農村人口的美國,不只進城不容易,還要逛大半天才能買全自

                   己要買的東西這個問題,他想到了一個方法:讓客戶寫信給商家,商家以郵寄包

                   裹的形式給客戶發貨。西爾斯還想出了



                   1.保證滿意,否則原款退還。


                   2.允許貨到付款。

                          這兩條幾乎是每個網購平台都會有的規則。


                          第一代電子商務(e-Commerce)就好像淘金熱一樣,許多的電子商務產業與

                   電子商務企業如雨後春筍般的興起,但經過泡沫化的洗禮,只有少數幾家企業生


                   存了下來,如雅虎(Yahoo!)、亞馬遜網路書店、eBay  等 。 (湯宗泰、劉文良,2008,

                   1-12 頁)台灣方面的早期廠商有酷必得、拍賣王、夢想家、當鋪,酷必得曾經一


                   度引領網購的潮流,但因為當時網路交易不成熟,最後破產,2002  年,eBay  併

                   購「拍賣王」正式進入台灣網購市場,開啟台灣網路拍賣新紀元。

                          在這個 3C 產品、媒體、網絡與交通物流發達與第三方支付平台頗為健全


                   的世代,人們越來越依賴網路所帶來的便利,不管是電視、電腦,甚至手機也出

                   現許多購物平台,而網路購物似乎也成為一種時尚。資策會(MIC)針對台灣消費

                   者網購行為進行調查,顯示有 64.9%的人曾經以智慧型手機或平板電腦進行網


                   購。不過調查也指出,不論是瀏覽商品資訊或是完成交易,有近 7 成的消費者還

                   是以 PC 為主要的線上購物載具。(何佩珊,2018)

                          現代人對網路與 3C 產品依賴性非常高,也因為科技的發達讓很多人們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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