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0 - 107學年度長榮大學應用哲學系畢業專題發表會「向。哲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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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生活和交往行為。(陳月明,2018)特定品牌的愛好者、同樣品味的人們、追求

                   流行的大眾等等皆是被符號所支配著個人購買商品的考量與思想,應該說,消費
                   符號決定了消費者需要什麼產品。



                          消費的對象不再是傳統消費中所謂的物質性和單個物品和產品,我們不是

                          在消費食物、衣服等,成為消費對象的物品,必須是物體系中的物品,物

                          體系就像語言結構一樣,規定著個別物體的意義與功能,也就是說物品必

                          須具有一個為在於他並作為意義指涉的關係結構,物體本身被組織為表達

                          著個意義體系的要素,因而物品的消費不再是因為它首先具有物質性的特

                          徵,而是因為它是一種符號⸻⸻⸻物,是一種”個性化”的、處於符號差
                          異體系中的意義對象。(仰海峰,2004,131 頁)



                          消費的"個性化",使人換上了消費"強迫症",只有將自己的一切都置

                   於消費之中,人們才能獲得安寧感與實在感。在布希亞看來,現代拜物教的深層

                   表現在於,我們不再把自己的消費定位於外在物品上,而是定位於自身的"自然

                   "存在上,通過將自身的"自然"存在孤立出來,構成自己膜拜的對象。(仰海

                   峰,2004,134 頁)例如,一個女人每天非常勤勞著用乳液保養自己的臉蛋,表

                   面上看來是她消費了這瓶乳液,事實上她是消費了自己。表面上是因為她愛美才

                   保養她的臉蛋,事實上是因為社會上的主流是這樣,是這個社會的標準,肌膚光
                   滑無瑕才是美的,如果不照著做就是沒有進入到消費社會,就會有罪惡感。只有

                   當我們一直將自己當作消費對象來消費時,我們才能獲得安寧感與實在感,這也

                   是從拜物教衍生的一種"自戀"。

                          個人所購買的商品可以辨識消費者的社會地位、身份、品味和個性等等,

                   人們通過自我認識和自我社會定位來選擇適合自己的商品。而網路購物可以非常

                   快速且便利的滿足人們在這各方面的需求。網路購物平台的商品多樣化,加上各

                   平台有其想吸引的族群,而其族群就會依著自己的消費能力、或對品質上的追求

                   等等去選擇適合自己的網購平台來購物。販賣高單價商品的網購平台也會存在名

                   牌商品的買賣,這滿足且解決了現代人沒時間上街購物、不想出門購物,卻又想

                   跟隨潮流或展現自己的社會地位與滿足生活品質的慾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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