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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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巡防艇篇)
(二)訓練時由艇長用粉筆於舷邊劃一象徵性破洞,並
註明進水量。
(三)艇長可作適時的依照訓練情況指導。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船、艇航行或錨泊時,發生擱淺、碰撞、
觸礁、使機艙船體部位破損、海底閥箱鋼板鏽蝕
破損、海管路鏽蝕穿孔,應採取之正確處理程序
及注意事項。〔2〕
(二)說明:機艙進水,全艇人員依照排定之勤務分配
表規定施作。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船、艇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全艇人員進
行編組施作。
(二)進行該項保養時最好可以安排於船艇自力維保時
實施,避免人力不足及全船艇人員都能充分訓練
學習。
七、器材及用途:〔3〕
(一)堵漏裝具(木塞、木楔)支柱,量測工具。
(二)補綴器材防水鐵(木)板、釣頭螺栓(T型J型
L型)、堵漏箱、快乾水泥。
(三)輕便抽水機、電動潛水泵。
(四)各型式板手、管鉗、活動板手及開閥工具等。
(五)手電筒。
八、訓練前之準備:
(一)由艇長集合全艇人員,講解此課目內容及應注意
事項與安全守則。
(二)有關之器材及工具先行準備齊全。
九、訓練程序:
(一)航行中發現機艙漏水,應迅速報告艇長、駕駛臺,
並儘速循三線通報係系統報告船艇發生泛水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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