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4 - 輪機教範審定版
P. 204

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巡防艇篇)

                             (二)訓練時由艇長用粉筆於舷邊劃一象徵性破洞,並

                                      註明進水量。

                             (三)艇長可作適時的依照訓練情況指導。

                         五、情況與說明:

                             (一)情況:船、艇航行或錨泊時,發生擱淺、碰撞、

                                      觸礁、使機艙船體部位破損、海底閥箱鋼板鏽蝕

                                      破損、海管路鏽蝕穿孔,應採取之正確處理程序
                                      及注意事項。〔2〕

                             (二)說明:機艙進水,全艇人員依照排定之勤務分配

                                      表規定施作。

                         六、部署之編組與職責:

                             (一)按各船、艇排定之勤務分配表上當日全艇人員進

                                      行編組施作。

                             (二)進行該項保養時最好可以安排於船艇自力維保時

                                      實施,避免人力不足及全船艇人員都能充分訓練

                                      學習。
                         七、器材及用途:〔3〕

                             (一)堵漏裝具(木塞、木楔)支柱,量測工具。

                             (二)補綴器材防水鐵(木)板、釣頭螺栓(T型J型

                                      L型)、堵漏箱、快乾水泥。

                             (三)輕便抽水機、電動潛水泵。

                             (四)各型式板手、管鉗、活動板手及開閥工具等。

                             (五)手電筒。
                         八、訓練前之準備:

                             (一)由艇長集合全艇人員,講解此課目內容及應注意

                                      事項與安全守則。

                             (二)有關之器材及工具先行準備齊全。

                         九、訓練程序:

                             (一)航行中發現機艙漏水,應迅速報告艇長、駕駛臺,

                                      並儘速循三線通報係系統報告船艇發生泛水情

                                      況。

                                                       P-5-2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