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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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其他訓練
(1)當班人員發現配電板起火立即搶救及高呼火警
(按壓火警警報鈕),並即刻報告艇長及駕駛台
廣播備便滅火。
(2)儘速將交直流斷路器及分段開關斷接,關閉附近
通風。
(3)用CO2滅火器滅火(未斷電前絕對不可以使用含
水之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以防人員遭遇電擊)。
(4)立即停用該配電板之發電機。
(5)滅火後檢修配電板前須先備便相關技術手冊。
(6)檢修人員需移除身上所有金屬物品及外掛物件
以(防人員遭遇電擊)。
(7)檢修人員腰部須繫乙條安全索(不導電性麻繩),
並由另一員安全更手執。
(8)檢查修理完畢恢復供電時,仍應加派人員攜帶
CO2滅火器在現場警戒。
(9)供電正常後,輪機長回報艇長故障原因及處理情
形,並詳實紀錄於輪機日記。
6、安全守則:
(1)是否及時換用另一配電板(左或右)供電。
(2)是否按規定使用CO2滅火器(備用滅火器)及實
施災區隔離。
(3)檢查修理人員應有應急工具及儀器。
(4)修復後供電時是否指派人員並攜帶CO2滅火器在
現場警戒。
(5)機艙應備有自動緊急照明工作燈。
7、實施要領:
(1)高呼配電板失火並按壓火警警報鈕,關閉通風系
統報告艇長、駕駛台廣播備便救火。
(2)現場人員利用鄰近CO2滅火器滅火。
(3)配電板人員切斷ACB(斷電)開關,並停用發電機
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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