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9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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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伍章 其他訓練

                                     (1)當班人員發現配電板起火立即搶救及高呼火警

                                         (按壓火警警報鈕),並即刻報告艇長及駕駛台

                                         廣播備便滅火。

                                     (2)儘速將交直流斷路器及分段開關斷接,關閉附近

                                         通風。

                                     (3)用CO2滅火器滅火(未斷電前絕對不可以使用含

                                         水之滅火器材進行滅火,以防人員遭遇電擊)。
                                     (4)立即停用該配電板之發電機。

                                     (5)滅火後檢修配電板前須先備便相關技術手冊。

                                     (6)檢修人員需移除身上所有金屬物品及外掛物件

                                         以(防人員遭遇電擊)。

                                     (7)檢修人員腰部須繫乙條安全索(不導電性麻繩),

                                         並由另一員安全更手執。

                                     (8)檢查修理完畢恢復供電時,仍應加派人員攜帶
                                         CO2滅火器在現場警戒。

                                     (9)供電正常後,輪機長回報艇長故障原因及處理情

                                         形,並詳實紀錄於輪機日記。

                                6、安全守則:

                                     (1)是否及時換用另一配電板(左或右)供電。

                                     (2)是否按規定使用CO2滅火器(備用滅火器)及實

                                         施災區隔離。

                                     (3)檢查修理人員應有應急工具及儀器。

                                     (4)修復後供電時是否指派人員並攜帶CO2滅火器在
                                         現場警戒。

                                     (5)機艙應備有自動緊急照明工作燈。

                                7、實施要領:

                                    (1)高呼配電板失火並按壓火警警報鈕,關閉通風系

                                         統報告艇長、駕駛台廣播備便救火。

                                    (2)現場人員利用鄰近CO2滅火器滅火。

                                    (3)配電板人員切斷ACB(斷電)開關,並停用發電機
                                         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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