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輪機教範審定版
P. 208
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巡防艇篇)
(4)注意控制通風系統,火災發生時關閉、火災熄滅
後可開啟通風系統排煙,並小心復燃的發生。
(5)保持通信良好隨時與艇長、駕駛台、隊部值日室
等有關部位保持聯繫。
7、實施要領:
(1)裝備之操作與故障排除步驟,應遵照裝備原廠說
明書操作。
(2)準備滅火器材動作迅速。
(3)滅火方法及器材使用正確。
(4)施訓人員能迅速到達災區。
(5)保持與駕駛台連絡暢通。
(6)隨時確定参與滅火人數,不可發生人員單獨留滯
火災現場情況。。
(二)配電間配電盤起火:〔3〕
1、情況與說明:
(1)情況:船艇於航行或停(靠)泊中,發電機在正
常情況下供電。
(2)說明:艇長指定某處配電板失火,通知當班人員
採取應變措施。
2、部署之編組與職責:全艇人員均依照排定之勤務
分配表規定操作。
3、器材及用途:
(1)電機手工具。
(2)儀表。
(3)安全索。
(4)絕緣手套。
(5)膠鞋。
(6)CO2均應備便。
4、操演前之準備:全艇人員就勤務分配表位置施訓,
並熟悉其職責。
5、施訓程序:
P-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