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8 - 輪機教範審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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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艦船艇輪機教範(巡防艇篇)

                                    (4)注意控制通風系統,火災發生時關閉、火災熄滅

                                         後可開啟通風系統排煙,並小心復燃的發生。

                                    (5)保持通信良好隨時與艇長、駕駛台、隊部值日室

                                         等有關部位保持聯繫。

                                7、實施要領:

                                    (1)裝備之操作與故障排除步驟,應遵照裝備原廠說

                                         明書操作。
                                    (2)準備滅火器材動作迅速。

                                    (3)滅火方法及器材使用正確。

                                    (4)施訓人員能迅速到達災區。

                                    (5)保持與駕駛台連絡暢通。

                                    (6)隨時確定参與滅火人數,不可發生人員單獨留滯

                                         火災現場情況。。

                             (二)配電間配電盤起火:〔3〕

                                1、情況與說明:

                                    (1)情況:船艇於航行或停(靠)泊中,發電機在正
                                         常情況下供電。

                                    (2)說明:艇長指定某處配電板失火,通知當班人員

                                         採取應變措施。

                                2、部署之編組與職責:全艇人員均依照排定之勤務

                                      分配表規定操作。

                                3、器材及用途:

                                     (1)電機手工具。
                                     (2)儀表。

                                     (3)安全索。

                                     (4)絕緣手套。

                                     (5)膠鞋。

                                     (6)CO2均應備便。

                                4、操演前之準備:全艇人員就勤務分配表位置施訓,

                                      並熟悉其職責。

                                5、施訓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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