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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A考点妙记 第二十八章 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期权、认股权证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拟行权时转换的普通股股数-行权价×拟行权时转
换的普通股股数/当期普通股平均市价)×时间权重
稀释每股收益=当期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调整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
均数)
限制性股票
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限制性股票股数-行权价×限制性股票股数/当期普
通股平均市场价格)×时间权重
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时候,一定要先计算基本每股收益,在这个基础上调整至稀释每股收益
巧学巧记 1:
可转换公司债券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需要调分子、分母,分子调整债券转股后少支付利息增加
的净利润,分母调整债券转股权而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巧学巧记 2:
认股权证、股份期权、限制性股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分子不变,分母要计算转换时增加的普
通股加权平均数。
假设拟行权股数是 10 000 股,行权价格是 3 元/股,市场价格是 5 元/股,
这相当于以 30 000 元买到的实际股数是 10 000×3/5=6 000(股),但是市场
实际增加了 10 000 股,具有稀释作用的就是 4 000 股,等于 10 000-10 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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