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0 - 約克爺爺說20161231基督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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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聖經對性別中立化、性解放、多元成家的看法
在這波討論中,我們常聽人說
「陰陽人也是上帝造的。」
「耶穌的媽媽馬利亞未婚懷孕,耶穌的爸爸與耶穌並無血緣關係,耶
穌與他的兄弟姊妹也是在這樣的家庭長大。」
「耶穌說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甚至
被釘在十字架時耶穌也把他的母親交給身邊的門徒說『看啊,她是你
的母親』,可見家庭重要的是愛與接納,不是傳統婚姻制度或血緣關
係而已。」
讓我們想想他們這樣講是不是對的。
1. 創1:27說「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人自被造起沒有第三種以上的性別;另從出 20:17 我們知道人應以上
帝所賜予的(包括性別)為滿足,神未允許人自行選擇性別。
2. 陰陽人(生殖器官變異導致性別不明者)雖在性別判定及認同上較困
難,仍不脫男、女二性範疇,從來沒有真正發展出第三性。
3. 聖經反對性解放(出 20:14)。
4. 聖經中婚姻為家庭的基礎,無論家庭規模與組成員如何(是否包括無
血緣的姻親、養子女、奴僕…),都以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一生一
世的婚姻為核心(創 2:23-24;太 1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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