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約克爺爺說20161231基督徒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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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教會不應忽視同性戀議題
在這波討論中,我們常聽人說「聖經裡面的罪很多啊,幹嘛一天到晚
同性戀個沒完?我們為什麼要花這麼多力氣在這上面?」
讓我們想想他們這樣講是不是對的。
1. 首先我們觀察一下這波同性戀運動的特點:
(1) 認為反對方背後勢力主要來自基督教會(雖然事實並非如此)。
(2) 主張「聖經『沒有寫』同性戀是罪」。
(3) 製造風潮使社會肯定他們行為正確。
(4) 對立法司法機關及政治人物施壓,要求國家建立新制度配合、鼓
勵、支持他們的行為,甚至使基督教會因傳講實踐真理受罰款或
面臨牢獄之災。
2. 然後我們觀察「犯十誡中其它罪者」:
(1) 很少認為基督教會是頭號敵人。
(2) 很少曲解聖經(人會說聖經不是神寫的、內容胡說八道,但不會說
「聖經『沒有寫』拜偶像、不孝、殺人、姦淫、偷竊、說謊、貪
心是罪」)。
(3) 很少大規模改變社會氛圍及制度。
3. 基督教會不該在大的道德爭議上不為基督發聲,這也不是基督教
會保持中立就可以全身而退的情況──扼殺宗教自由、良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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