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6 - 6-16
P. 386
海运渠道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处置科向缉私科移交)
序号 名称
1 案件线索移交单
2 海关查验记录表
代理报关委托书/委托报关协议、装箱单、提运单、载货清单、进出口贸易合
3
同、发票、交易凭证等价格资料、报关单及其他随附单证材料
4 当事人陈述材料、解释报告、具体责任人员的陈述书
5 通关记录及退运和移送缉私记录
根据案情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查获经过(涉罪案件)
2 涉案货物(物品)照片
3 《仓储凭单》、《暂存凭单》
4 扣留(封存)清单、扣留(封存)决定书、现场扣留笔录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当事人
5
身份的材料
6 归类审核表、归类移送表(需要明确归类的案件)
7 化验报告、检验鉴定结论(除涉毒、涉枪以外的需化验鉴定的案件)
8 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书证
9 案件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