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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渠道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现场科室向处置科移交)



               序号                                           名称
                 1     案件线索移交单
                 2     海关查验记录表

                       报关单及其他随附单证材料、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票、交易凭证等价格资
                 3
                       料、载货清单等

                 4     车辆证件、司机本、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司机证件复印件

                                           根据案情需要提供的材料
                 1     化验报告、检验鉴定结论(涉毒、涉枪除外)

                 2     涉案货物、运输工具照片
                 3     查获经过(涉罪案件)
                 4     《仓储凭单》、《暂存凭单》或《货币保管凭单》

                 5     当事人陈述材料、解释报告、具体责任人员的陈述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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