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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渠道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处置科向缉私科移交)
序号 名称
1 案件线索移交单
2 海关查验记录表
报关单及其他随附单证材料、载货清单、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票、交易凭证等
3
价格资料
4 车辆证件、司机本、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司机证件复印件
5 当事人陈述材料、解释报告、具体责任人员的陈述书
6 通关记录及退运和移送缉私记录
根据案情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查获经过(涉罪案件)
2 涉案货物(物品)照片
3 《仓储凭单》、《暂存凭单》或《货币保管凭单》
4 扣留(封存)清单、扣留(封存)决定书、现场扣留笔录
5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当事人身
份的材料
6 归类审核表、归类移送表(需要明确归类的案件)
7 化验报告、检验鉴定结论(除涉毒、涉枪以外的需化验鉴定的案件)
8 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书证
9 案件需要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