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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路渠道应当提供的证据材料清单

                                (处置科向缉私科移交)


            序号                                           名称
              1   案件线索移交单

              2   海关查验记录表

                  报关单及其他随附单证材料、载货清单、进出口贸易合同、发票、交易凭证等
              3
                  价格资料
              4   车辆证件、司机本、当事人签名确认的司机证件复印件

              5   当事人陈述材料、解释报告、具体责任人员的陈述书
              6   通关记录及退运和移送缉私记录

                                           根据案情需要提供的材料
              1   查获经过(涉罪案件)

              2   涉案货物(物品)照片
              3   《仓储凭单》、《暂存凭单》或《货币保管凭单》

              4   扣留(封存)清单、扣留(封存)决定书、现场扣留笔录


              5   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证明当事人身
                  份的材料
              6   归类审核表、归类移送表(需要明确归类的案件)

              7   化验报告、检验鉴定结论(除涉毒、涉枪以外的需化验鉴定的案件)
              8   询问笔录、证人证言等书证

              9   案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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