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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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3.0
                                                                     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125







                                       表 3-3 公設公營的安養機構

                          地區機構                年齡限制                主要服務對象

               衛生福利部北區、中區、南區、東區、               年滿 65 歲 生活可自理,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長者。
                       澎湖等老人之家

                                                       設籍臺北市,生活可自理之長者或歸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年滿 65 歲
                                                       僑胞。
                                                       設籍臺北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無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年滿 65 歲 直系血親卑親屬,亦無自有住宅,生活
                                                       可自理之長者。
                                                       設籍新北市,孤苦無依,乏人照顧的低
                      新北市立仁愛之家                 年滿 65 歲
                                                       收入戶長者。

                                                       設籍臺中市,無法定扶養義務之直系血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年滿 65 歲
                                                       親卑親屬之低收入戶長者。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年滿 65 歲 設籍高雄市之低收入戶長者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案例介紹】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乃隸屬於臺北市政府

              社會局之下的老人自費安養機構。它是臺北市政府針對設籍

              臺北市,非經濟因素之長者自費安養,所試行建立之自費安

              養制度與模式。

               1970 年代,隨著台灣社會變遷,人口結構逐漸邁向高齡化,

              臺北市政府分別於 1983 年 3 月及 1991 年 3 月,於臺北市文

              山區興隆路 4 段 109 巷 30 弄 6 號,建置松柏樓及長青樓兩棟

              地上七層、地下一層之連棟建築,規模設備完善、交通便利、

              環境清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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