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8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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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3.0
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125
表 3-3 公設公營的安養機構
地區機構 年齡限制 主要服務對象
衛生福利部北區、中區、南區、東區、 年滿 65 歲 生活可自理,具備低收入戶資格之長者。
澎湖等老人之家
設籍臺北市,生活可自理之長者或歸國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年滿 65 歲
僑胞。
設籍臺北市,符合低收入戶資格,且無
臺北市立浩然敬老院 年滿 65 歲 直系血親卑親屬,亦無自有住宅,生活
可自理之長者。
設籍新北市,孤苦無依,乏人照顧的低
新北市立仁愛之家 年滿 65 歲
收入戶長者。
設籍臺中市,無法定扶養義務之直系血
臺中市立仁愛之家 年滿 65 歲
親卑親屬之低收入戶長者。
高雄市政府社會局仁愛之家 年滿 65 歲 設籍高雄市之低收入戶長者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案例介紹】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老人自費安養中心乃隸屬於臺北市政府
社會局之下的老人自費安養機構。它是臺北市政府針對設籍
臺北市,非經濟因素之長者自費安養,所試行建立之自費安
養制度與模式。
1970 年代,隨著台灣社會變遷,人口結構逐漸邁向高齡化,
臺北市政府分別於 1983 年 3 月及 1991 年 3 月,於臺北市文
山區興隆路 4 段 109 巷 30 弄 6 號,建置松柏樓及長青樓兩棟
地上七層、地下一層之連棟建築,規模設備完善、交通便利、
環境清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