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9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P. 139

第三章
         136   台灣經驗:台灣老人住宅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榮譽國民一般泛指 1949 年隨中華民國政府流亡來臺的退伍

              軍人,1954 年行政院成立「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

              (簡稱輔導會)辦理退除役官兵的就業輔導與安置;隨著來

              臺軍人之年事漸長,「國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委員會」於

              1966 年改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並將其業務從

              就業輔導擴及到就醫、就養、就學及一般安置的層面。

               由於許多榮民都是孤身在臺,這些被迫離鄉背井的軍人自

              軍中退伍後,因其除軍旅生涯之外,並無其他謀生技能,所

              以往往一離開軍隊便成為社會弱勢。且因妻離子散獨身一人,

              也缺乏家人及親友照顧,待其年齡稍長,安居住宅的需求便

              不斷增加。臺灣各地方政府因而從 1953 年起,陸續成立榮譽

              國民之家(簡稱「榮民之家」、「榮家」),用以安置老弱

              傷殘的退除役官兵。

               原來這個業務是由省(市)政府負責,1981 年以後,各地

              榮譽國民之家陸續改由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接管,免費收容老弱或身心障礙之退除役官兵,使其得以頤

              養天年。

               榮譽國民之家最鼎盛之時,全臺共有 18  家 12,200 床,目

              前尚餘 16 家 8,068 床,分別是板橋榮譽國民之家(新北市板

              橋區)、臺北榮譽國民之家(新北市三峽區)、桃園榮譽國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