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1 - 退休3.0:高齡教育與高教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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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138 台灣經驗:台灣老人住宅的過去、現在與未來
也都一併提供養護區及失智照護專區的服務。一般民眾欲入
住榮家自費安養,收費標準為保證金 15,900 元、每月安養服
務費 7,950 元 / 人(照顧費 5,000 元,住宿費 2,950 元)、每
月伙食費 3,600 元 / 人,收費相當低廉。
第三類:內政部「八十年度獎助建立老人公寓改善老人居住
實施計劃」- 老人公寓類
(5) 公設民營的老人公寓
1990 年 6 月,內政部頒布「八十年度獎助建立老人公寓改
善老人居住實施計劃」,獎勵各級政府與民間團體興建籌設
「老人公寓」,提供老人租賃居住。例如:臺北市陽明老人
公寓、臺北市朱崙老人公寓、新北市五股老人公寓、臺南市
長青公寓(現已轉型為多層級老人福利機構 - 悠然綠園安養暨
長期照護中心)、高雄市老人公寓 - 崧鶴樓 ...... 等。
原本提供給中低收入老人居住的「老人公寓」,經過時代
變遷,社會日漸富裕,老人福利也有長足進步,所以逐漸從
當初賦予的救助功能轉型為收住自費入住的老人。現存四處
老人公寓,均以 OT 案委託民間承包商(醫療機構或社福團
體)經營管理,盈虧由承包商自負。
【案例介紹】臺北市朱崙老人公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