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前海财险合规简报(2019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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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盘点】反洗钱的 2018:“监与罚”
刚刚过去的 2018 年,对于反洗钱人来说,有欣慰希望,也有惊心胆
战。自 2018 起,监管部门针对部分机构反洗钱工作不到位加大了处罚力
度;与此同时,反洗钱义务机构也陆续加大了反洗钱工作管理力度。
一、处罚总体情况
2018 年,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较多实行了“双罚制”,处罚力度较
往年有明显的加强。从已公示的处罚信息来看,2018 年共对 368 家义务
机构进行了反洗钱行政处罚,处罚金额已突破亿元大关,共计 13093.13
万元,个人处罚将近千万,共计 941.37 万元。其中处罚金额前三的区域
为四川 1161.45 万元,重庆 1079.7 万元,陕西 884 万元。
全国共有 30 个省市的人民银行分支机构行使了反洗钱行政处罚权,
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双罚制”成主要处罚方式;二是第四季度为
处罚高峰,12 月罚单张数占 1/3;三是银行业仍为处罚重点,支付机构单
笔处罚金额较高;四是监管方向渐渐转移,非银机构如财务公司、资产管
理公司已开始上榜;五是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是最常见的违法
行为,其次是未按规定履行大额可疑交易报告义务;六是以集团为单位,
对重点义务机构进行集中检查。
二、处罚分布情况
2018 年被处罚的义务机构类型分布较广,除以往经常出现的银行机
构、保险机构、证券机构及第三方支付机构,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
司、财务公司等类型的义务机构也纷纷上榜。其中银行类机构被处罚的机
构数量达到 246 家,处罚金额 8249.9 万元(同比增长 23.35%),几乎
相当于 2017 年全年罚单数额(8994.71 万元);保险类 78 家,金额
2202.93 万元(同比增长 68.33%);第三方支付机构 10 家,金额 1510.8
万元(同比增长 223.17%);证券类 28 家,金额 874.3 万元(同比增
长 174.25%);其它如资产管理公司、金融控股公司、财务公司等共计 6
家,比去年此类机构多了 2 家,金额 255.2 万元(同比增长 47.17%)。
三、处罚模式分析
在被处罚的 368 家义务机构中,有 319 家采取了双罚,比率高达
86.7%,单人处罚金额最高达到 14 万。同笔案例处罚个人数量最多的为
同时处罚 12 人。从众多处罚公告来看,被处罚的个人包含董事长、行长、
副行长、纪委书记、部门负责人、营业机构负责人、财务核算部经理等,
基本为反洗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高级管理人员、直接负责人或相关
责任人员,顿时把反洗钱岗推向“高危”岗。
四、处罚原因分析
2018 年被处罚的各义务机构的违法行为主要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
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
报告管理办法》及《支付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等反洗钱法
律法规。
备注:统计数据均来自人民银行官网行政处罚公示,数据统计及划分
标准难免有误,仅供参考。
第一期 第四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