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0 - 货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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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之间保持分立和制约的状态。
美国宪法所确立的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是颇具特色的。美国宪法规定联邦、州是
最重要的两个权力主体,其中又着重规定行使联邦权力的三个主体――国会、总统、
最高法院。联邦国会行使立法权,总统行使行政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国会、总
统、最高法院之间在历史上也曾发生过激烈冲突 ,但三者始终保持完好 ,权力分立、
制约的格局维持不变。
正是美国宪法所确立的这种权力分立与制衡原则,使美国各个权力机关不敢滥用
自己手中的权利,只能各司其职。在这样一种高效运行的模式之下,经济的大发展成
为必然。
经济的发展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而良好的市场环境的前提是良好的司法制
度,其核心便是每一个市场主体之间的自由平等;市场之上,美国宪法所确定的国会、
总统、最高法院的权力分立与制衡便创造了自由和平等的氛围,市场之中,没有任何
市场主体可以凌驾于另一个主体之上,也没有任何市场主体享有绝对权力。
政府本质也是一个利益集团,当它的权力不能肆无忌惮的滥用时,社会各个利益
阶层的利益能够通过成熟完事的机制表现出来并得到维护,虽然政府的腐败不能完全
杜绝却已被降至最低的限度。于是,经济便得以高效发展。
接下来我们研究美国宪法的第二个核心,即保障人民的自由与权利,不仅包括财
产、言论、人身权利。美国宪法重视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保障,对公民人身权利规定得
比较全面详细,对逮捕、拘禁、拘留、搜查等措施规定了具体而严格的条件,并特别
要求说明采取这些措施的理由;对公民人身权利的限制或剥夺必须遵循正当法律程
序。
除人身权利,保障人民的自由与权利更重要的所指是私有财产的追求、占有、使
用、继承。美国宪法之父麦迪逊指出:“人类创造财产的能力是财产权利的源泉,这
种能力的高低悬殊,实际上是人类趋向利益一致的一种不可超越的障碍。保护这些能
力是政府的首要目的。”
这里必须指出甚至强调的是,美国宪法所指的保护私有产权并非一般国人所理解
的“私有产权绝对不可剥夺”,并非单纯适用于某一特定的社会阶层、利益集团、党
派群体的独家私利。
毋庸置疑,美国宪法及其修正案在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及私有财产方面发挥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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