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25 - 货币的真相
P. 225
一个全国枪支管理法案。
据悉,当时推动这项法案的司法部长康明斯知道全面禁枪不可能实现,所以提出
对制造、销售及传输机关枪和锯短长度的霰弹猎枪等行为征税。草案中要求将持有这
些枪械的人进行登记这一条没有得到支持。
1938 年,国会又通过了《联邦枪支法》,授予财政部给枪支经销商、制造商和
进口商颁发执照的权力,还作出禁止销售武器给有重罪纪录的犯人和逃犯等规定,以
此遏制枪支犯罪。然而,迫于全美步枪协会的压力,草案中原本包含的一些条款又被
取消。
60 年代,美国的政治明星肯尼迪总统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相继被枪
杀,枪支管控再起风潮。1963 年,参议员杜德提出一项严控手枪买卖的法案,不过
遭到全美步枪协会的攻击,导致国会被迫将该法案搁置。
1965 年,国会刚刚酝酿控制枪支的修正案,全国步枪协会得到消息后马上给 70
万会员写信,让他们上书国会,结果这次立法行动“胎死腹中”。
1968 年,美国参众两院经过激烈讨论,终于通过《枪支管理法》,禁止跨州购
买枪支,禁止包括未成年人、吸毒者、精神病人、罪犯等 8 类人群购买枪支,将合法
拥有枪支的年龄提高到 21 岁,并进一步完善向武器经销商颁发牌照的程序。
这部法案是当时美国最具实质性的控枪法案,也是多年来最具争议的法案之一,
因此遭到全美步枪协会的猛烈反击。第二年,该组织游说国会,成功废止其中一些规
定。此后近 20 年,美国都没有通过一部全国性的枪支管制法案。
1980 年,得到全美步枪协会支持的里根当选总统,枪支管控又开始放宽。1986
年,国会甚至通过《武器拥有者保护法》,对 1968 年的《枪支管理法》进行大量修
改,不但放宽对枪支销售者和购买者的限制,还要求美国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尽
量不影响持枪者的正常生活,将每年对枪支的检查限定为每年一次。
《武器拥有者保护法》被认为是一部极大强化持枪权的法律,这也被视为是美国
拥枪派的巨大胜利,也是“美国枪支管制运动的一次严重倒退”。
此外,拥权游说组织一直试图限制美国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的权力。据悉,
该局现在的工作人员比 40 年前还少,每年能够检查的枪支交易只有全国 6 万家武器
销售商交易总量中的一小部分。此外,酒精、烟草与火器管理局局长的任命必须得到
参议院的认可,司法部在过去六年中提名的局长人选没一个能在参院获得通过的,以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