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9 - 货币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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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将联邦储备局定性为联邦政府机构,尽管美联储的 12 个联邦储备银行被定性为
更接近于私人部门的非营利性机构。
1913 年,美国国会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通过《联邦储备法案》。威尔逊总统签
署该法案,正式宣告美联储成立。
第三节 美联储:私人银行 OR 政府组织
联邦储备局成立前,美联储的前身是国家银行,此前经历了第一国民银行、第二
国民银行的历史。我们因此可以说美联储由国民银行演变而来的。
第一国民银行诞生于 1791 并存续至 1811 年,主要目标便是为国家还债、方便
军事筹款。1811 年,恰逢合众国银行营业权期满,杰斐逊派在国会中占上风并要求
关闭合众国银行。尽管总统麦迪逊坚持续签银行许可证,国会仍不为所动。第一国民
银行就此寿终。
第二国民银行(1816 年—1836 年)的命运跟第一银行几乎相同。1836 年,代表州
政府利益的杰克逊上台,他以违反州权、剥削民众为由否决国会延长第二合众国银行
特许状的法律。1845 年 6 月 8 日,杰克逊总统去世。他的墓志铭上只有一句话:“我
杀死了银行。”
成立于 1913 年的美联储是“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的简称。其实,它既不“联邦”
更没有“储备”,甚至算不上“银行”!美国政府想得到美元,必须先将美国人民的
未来税收(国债)抵押给私有的美联储,再由美联储来发行“美联储券”,这就是“美
元”。
该委员会由七名成员组成,其中主席和副主席各一位,委员五名,须由美国总统
提名,经美国国会上院之参议院批准方可上任,任期为十四年,主席和副主席任期为
四年,可连任 。
美联储的基本职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通过三种主要的手段(公开市场操作,规定存款准备金比率,批准各联邦储备
银行要求的贴现率)来实现相关货币政策;
2、监督,指导各个联邦储备银行的活动;
3、监管美国本土的银行,以及成员银行在海外的活动和外国银行在美国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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