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標閾值訂定方法(3) 3. 以管制圖進行指標分析,依指標設定本院前兩年或 30個 有 效 點 (排除極端值)後 之 平 均 值 ,+1σ、 +2σ或+3σ進行閾值設定。 當指標收集的數據及管控已趨穩定,即可以管制圖作監控, 閾值的設定就有歷史資料作依據。 如閾值要設在三個標準差,則在管制圖(Control Chart) 分別標示出: 中心線(CL)=平均值, 管制上界(UCL)=平均值+ 3倍標準差, 管制下界(LCL)=平均值-3倍標準差。 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