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 - 臺灣高等法院-維安案例彙編-最新版-院內
P. 29
貳 – 危安事件案例研析
院宇維護篇(3)
• 策進作為:
1. 該法院大門設有X光行李檢查儀、金屬探測門,並輔以手持式金屬探測器加強大門安全檢查,請法警依司法院函頒
「法院安全維護改善方案」分就人身及行李落實安全檢查,並保持風險意識,隨時注意安檢設備之功能是否正常。再
針對重大或矚目案件開庭時加派巡邏及值庭之警力,必要時得報請書記官長同意洽請警察機關支援。
2. 將有危安風險之當事人列冊記錄,並於法警室勤前教育宣導,提醒同仁遇有列冊人員入院時加強危安意識,注意其行
為,遇有危安情況應立即通報,並加強與轄區派出所橫向聯繫通報機制,共維機關安全。
3. 請法警室定期針對攻擊、自戕、脫逃事件舉辦安全演練,針對常見危安風險加強訓練,以提升法警臨危應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