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1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P. 351

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贸易服务综合集成商。


                       二、总体目标


                       通过 5 年左右的时间,形成 10 个以上盈利能力强、出口占

                比大的拳头产品,培育 10 个以上在国内外市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


                自主品牌;初步形成布局完整、掌控力较强的区域性海外销售渠


                道;全面建成功能较为齐全的跨境电商运营服务平台,电子商务

                等新型贸易方式占集团销售额达 25%以上;通过资源有效整合,


                商贸流通板块二级企业家数减少 50%左右,二级以下控股子公司

                数量减少 30%以上;集团上下实现业务、财务管理一体化,风险


                防控能力明显增强;出口总额占全省份额保持稳定。

                       三、具体举措


                       (一)以拳头产品为引领,向产业链两端延伸


                       按照聚焦主业、方向清晰的思路,每家公司都要明确拳头产


                品,围绕主业和拳头产品,积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提升供应

                链整合能力,走专业化道路。


                       1.加强自主研发。成员公司要围绕拳头产品和自主品牌,


                加大研发投入。凡属于研发、设计、检测等投入以及专利申请等

                相关费用,经财务专项列账,并由相关审计机构审计后,其投入


                的 50%视同考核利润,最高不超过 300 万元。成员公司在境外设

                立或并购研发设计机构的,给予 10-50 万元的补贴,其投资额的


                50%视同考核利润。


                       2.培育自主品牌。成员公司应积极培育自主品牌。对成员

                    —  2  —
   346   347   348   349   350   351   352   353   354   355   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