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53 - 外贸主业政策及法规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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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国际物流配送、各类营销机构和售后服务体系,推进供应
链向下延伸至批发商和零售商。对在海外设立办事处、营销机构、
售后服务体系等,根据投入给予新设立机构每家 10-50 万元的补
贴;其投资额的 50%视同考核利润,最高不超过 15 万美元。
6.鼓励海外工程承包。抓住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机遇,发挥
集团大型国企的资源和政策优势,通过对外承包工程带动装备、
技术、标准和服务出口。集团对海外工程承包项目在手续办理、
融资、部门协调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金额在 3 亿美元以上且
已正式签约的重大海外工程项目,其前期尽职调查费用的 50%由
集团补贴,最高不超过 150 万元。
(二)以规范经营管理为抓手,提升风险防控水平
以降本增效、堵塞漏洞和防控风险为目标,推进成员公司整
合,推动集团上下业务、财务管理一体化,建立健全风险防控体
系,实现有痕监管。
7.推进集团信息化建设。以国贸云商为载体,为成员公司
提供信息技术服务,加强成员公司数据整合,加强商务、海关、
税务、外汇等外部数据接入,推进有痕管理。完善与改造成员公
司信息化系统,规范业务系统和财务系统。成员公司使用的业务
系统、财务系统标准版由集团免费提供;原先使用非集团确定的
业务系统的成员公司,其相关二次开发费用由集团补贴,最高不
超过 50 万元。
8.扩大信用保险覆盖面。集团将与相关保险机构签订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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