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5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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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2、为防控疫情需要,本院仅开放西门(绍兴市越城区环城


                   西路 8 号)通道。请来院人员主动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


                   并出示绍兴健康绿码(或者社区证明)和有效身份证件。如有发


                   热(体温超过 37.2℃)等症状的,一律不得入院。

                         3、为避免人群短时扎推集聚,诉讼服务中心实行错峰办理。


                   来院人员在通过检测登记后,请自觉耐心等候,服从工作人员指


                   引,不喧哗、不吵闹。


                         4、来院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并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


                   的各项制度要求。到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事项,应与他人保持


                   1.5 米以上距离,诉讼服务事项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5、除必须来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理有关事项的外,倡导无


                   接触、隔空式办理。请优先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浙江法院网


                   (http://www.zjsfgkw.cn)或 12368 司法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

                   提交、查询或咨询,或通过 24 小时自助法院、邮寄方式提交相


                   关材料。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在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浙


                   江 ODR)进行线上调解。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 年 2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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