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7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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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发挥刑事审
判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实施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
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切实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
进行,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二、突出打击重点,坚持依法从严
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从重从快
审理涉及疫情防控的相关刑事案件,坚决保障社会安定有序,切
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1.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行为。对于新型冠状
病毒携带者在公共场所采用向他人吐口水、强行拉扯等方式,故
意传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原体,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
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以以危险方法危
害公共安全罪处罚。对于患有或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
炎的人员拒绝接受检疫、强制隔离或者治疗,过失造成传染病传
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三百三十条的规定,以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
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处罚。
2.依法严惩“暴力伤医”等涉医犯罪行为。对于在疫情防控
期间故意杀害医务人员,或者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或者在医院滋
事哄闹、任意毁损公私财物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
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七十五条、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分
别以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寻衅滋事罪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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