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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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浙江公检法联合发文:明确七大涉疫情



                                           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2 月 7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


                   安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


                   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涉疫情刑事案件范围及总体办案要求,建立信息实时通


                   报、提前介入 、案件会商等七大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加强公


                   检法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


                   办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规定》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要


                   优先办理,严格依法快侦快诉快审;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要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入罪标准,贯彻落实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重视法治宣传,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矛


                   盾纠纷化解。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七大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1、信息实时通报机制


                         建立公检法三家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实时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公


                   安机关应当在立案侦查当日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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