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2 - 疫情防控期司法文件汇编
P. 92
浙江春森翔律师事务所 和谐进取·诚信服务
浙江公检法联合发文:明确七大涉疫情
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2 月 7 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浙江省公
安厅联合制定下发《关于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刑事案件办理
工作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规定》明确涉疫情刑事案件范围及总体办案要求,建立信息实时通
报、提前介入 、案件会商等七大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加强公
检法三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涉疫情刑事案件依法、及时、准确、稳妥
办理,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规定》要求,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充分发
挥职能作用,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对于涉疫情刑事案件要
优先办理,严格依法快侦快诉快审;正确运用法律规定加大惩处力度,
体现依法从严惩处精神。要坚持依法办案,严格入罪标准,贯彻落实
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
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重视法治宣传,注意疫情防控期间矛
盾纠纷化解。要坚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各项防控工作,
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强司法保障。
七大涉疫情刑事案件办理机制
1、信息实时通报机制
建立公检法三家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实时信息共享通报制度,公
安机关应当在立案侦查当日通报同级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人民检
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