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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培训考试实用教程


             封或双十字捆扎。

                 第二十二条库主任、货币金银部门负责人及管库员变动时,应当办理交接手续。
                 交接时对库存发行基金及各种实物进行全面清点,无误后由移交人、接收人、监交
             人共同在移交清单上签章,并登记《交接登记簿》。

                 库主任变动时由上级库主任派员监交;货币金银部门负责人变动时由库主任监交;
             管库员变动时由货币金银部门负责人监交。
                 第五章发行基金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三条办理发行基金出入库业务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共同经办,交叉复核,相互制约;
                 (二)当面办理,一笔一清;
                 (三)发行基金“先进先出”,以“千元”为单位、整捆出入库;

                 (四)一个营业日内,原则上对各开户单位只办理一次存款或取款业务;
                 (五)每天业务结束应当核对库存,并与发行会计对账签章,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四条总行重点库接收人民币印制企业产品入库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
             理:
                 (一)检查票币原封包装,有严重的破损的不予接收;

                 (二)点准箱数,记录代号、箱号,验算总额,确保无误后入库;
                 (三)按规定在印制企业送交的“印制票币成品入库单”上签字,并将一、三联退
             交印制企业;

                 (四)凭“印制票币成品入库单”第二联(代发行基金入库单)记载《发行基金库
             存登记簿》,同时填制“入库凭证”送交发行会计。

                 第二十五条发行基金调拨入库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核对“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和“发行基金调拨凭证”;
                 (二)与调运人员当面交接,对原封新券,应当检查包装、铅封是否完好,发现有
             破损情况,要拆箱(袋)进行清点;对回笼券,应当点捆卡把,核准总数,交叉复核;
                 (三)发行基金核对无误后入库;
                 (四)按规定在“发行基金调拨凭证”上签章,一联留存,其余联传递给发行会计;
                 (五)管库员凭留存的“发行基金调拨凭证”记载《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第二十六条开户单位交款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审核“发行基金入库凭证”。审核的内容包括:凭证要素是否齐全,券别金
             额合计数与总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交款单位是否正确;
                 (二)点捆,卡把,在封签上加盖验收人名章,检查钱捆质量,并交叉核总数,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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