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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假货币培训考试实用教程

             误后入库;

                 (三)按规定在“现金交款单”上签章,将回单联退交款行;
                 (四)在“发行基金入库凭证”上签章,一联留存,记载《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另两联连同“现金交款单”记账联传递给发行会计。

                 第二十七条内部整点发行基金入库业务,由整点人员向管库员办理交接,由管库员
             点收,并在《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第二十八条黄金收购入库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核对“入库凭证”无误后,办理实物入库;
                 (二)根据“入库凭证”记载《金银库存簿》。
                 第二十九条金银调拨入库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核对上级行调拨通知;
                 (二)核对“入库凭证”无误后,办理实物入库;
                 (三)根据“入库凭证”记载《金银库存簿》。

                 第三十条发行基金调拨出库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核对“发行基金调拨命令”和“发行基金调拨凭证”无误后,凭“发行基金
             调拨凭证”记载《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二)按“发行基金调拨凭证”所列券别及金额配款,并在库内交叉复核;
                 (三)复核无误后,将款项交调运人员点收,并由调运人员在“发行基金调拨凭证”
             上签章确认;

                 (四)按规定在“发行基金调拨凭证”上签章,一联留存,其余联传递给发行会计。
                 第三十一条开户单位取款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核对“出库凭证”、现金支票及经办人员身份无误后,凭“出库凭证”记载
             《发行基金库存登记簿》;
                 (二)按“出库凭证”所列券别和金额配款,并在库内交叉复核;

                 (三)复核无误后将款项交由取款人当面点清,并由取款人在“出库凭证”上签章
             确认;
                 (四)按规定在“出库凭证”、现金支配上签章,“出库凭证”一联留存,一联传
             递给发行会计,一联连同现金支票传递给会计部门。
                 第三十二条残损人民币销毁出库业务,比照发行基金调拨出库业务程序办理。

                 第三十三条内部整点发行基金出库业务,管库员应当在《发行基金复点交接登记簿》
             上登记出库发行基金时间、券别、捆数、金额,由整点人员点清、签收。
                 第三十四条黄金配售出库业务,管库员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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