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 - 保险决策参考201811期
P. 4
保险决策参考
3
〖政策与监管〗
银保监会三定方案公布 内设 26 个机构
11 月 13 日,中国机构编制网公布了《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
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明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银保监会”)为正部级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将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银行业和
保险业监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银行
业和保险业监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银保监会机关事业编制 925 名。设主席 1 名,副主席 4 名,司局级领导职数
107 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1 名,机关纪委书记 1 名,首席风险官、首席检
查官、首席律师和首席会计师各 1 名)。
银保监会共有内设机构 26 个,分别为办公厅(党委办公室);政策研究局;
法规部;统计信息与风险监测部;财务会计部(偿付能力监管部);普惠金融部;
公司治理监管部;银行机构检查局;非银行机构检查局;重大风险事件与案件处
置局(银行业与保险业安全保卫局);创新业务监管部;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打
击非法金融活动局;政策性银行监管部;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监管部;全国性
股份制商业银行监管部;城市商业银行监管部;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监管部;国际
合作与外资机构监管部(港澳台办公室);财产保险监管部(再保险监管部);人
身保险监管部;保险中介监管部;保险资金运用监管部;信托监管部;其他非银
行金融机构监管部;人事部(党委组织部)及机关党委(党委宣传部)。
《规定》明确,银保监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是依法依规对全国银行业和保险
业实行统一监督管理,维护银行业和保险业合法、稳健运行,对派出机构实行垂
直领导。二是对银行业和保险业改革开放和监管有效性开展系统性研究。参与拟
订金融业改革发展战略规划,参与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重要法律法规草案以及审
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起草银行业和保险业其他法律法规草案,提
出制定和修改建议。三是依据审慎监管和金融消费者保护基本制度,制定银行业
和保险业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规则。制定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典当
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其他类型机构的经营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