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案件申诉法院 7
特殊案件申诉法院院长在决定特殊法院
司法管辖区方面的权利
如果特殊法院司法管辖区存在争议,无论该争议是否是
在特殊法院中产生的,成立特殊法院和特殊法院相关程序法律
规定,此类管辖权问题应当提交给特殊 案件申诉法院院长进行
裁决。此类裁决具有局限性。如果特殊案件申诉法院院长裁决
更改案件的司法管辖区,那么原诉法院应当将该案件移交给该
法院,原诉法院已经进行的程序保持不变,除非接收法院为确
保司法公正而另有其他裁决。
每年都有大量案件需要特殊案件申诉法院院长做出此类
裁决,确保每个案件都在适当管辖权的法院得到裁决。